湘乡视界 官方微博@湘乡融媒 —分享至手机— 尊敬的省教育厅、湘潭、湘乡教育局领导你们好: 根据《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育费按月退,伙食费按周退。”咨询领导一下条例内的“伙食费按周退”这里面的“周”是否可按学期的请假天数累积成周?还是要请假整周?还是该这么理解? 跟帖 有0人参与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