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碱老业主强烈反对强拆我们30年前买来的院子

  • 留言对象:昆仑桥街道办事处浏览/跟帖:/
  • 发表人:化工厂提问时间:2022-01-07 15:48:22
  • 湘乡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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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们 :
           新年伊始,本应欢快祥和。家住湘碱生活区一楼有院子的业主却接到了一条莫名其妙的的通知,夜不能寐。他们买房已30年,却被告知院子是违章建筑 ,为配合老城改造,即将强行拆除 !
          我们不明白, 30年前大家用血汗钱买来的本身自带院子的房子怎么无端成了违章建筑。不明白这批业主已经是七十来岁的老人 ,怎么要无故遭此“横祸”。我们希望政府秉持公道, 不要肆意拆除我们的院子,因为这也是我们生活了三十年的家园的一部分 ,是大家用血汗钱购买的房产的一部分。
           首先,湘碱生活区的院子不全是违章建筑 。以15栋为例 ,这批房子于1991年交付。院子由厂里建好,并收取了我们相关费用 。我们手里既有票据,也有当时厂里发给我们的房产证(该证证明一楼房产带院子出售)。以上证明院子并非我们私建。当时这批商品房也要按工龄、户口等计分选房。这批业主们选中一楼就是图一楼自带院子,虽有高空坠物导致脏乱之忧,但比楼上带阳台显宽敞,出入也更方便。1991年厂里发给业主的房产证也好,就院子单独收取的费用票据也好 ,都能证明院子是厂里建好并已卖给业主。院子并非私建,归业主合法拥有。至于后面国土局方面出示的房产证上未标明院子,那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业主维权意识稀薄,未及时反映并纠正这一问题。但这并不能说明院子就是违章,就应该拆除。如果这么做, 那就是否认了三十年前,业主们用血汗钱购买院子并拿到了厂里的产权证与票据的事实。
           其次,湘碱生活区确实存在部分违章建筑。以15栋101为例,业主已随子女在外地生活,但湘碱生活区却擅自挨101的外墙建了3个车库。业主特意从外地赶回,多次专门去昆仑桥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该车库才得已拆除。现在湘碱生活区居然通知我们要拆除我们买来的院子,是不是显得非常滑稽?! 目前,类似的加建、无票据的私建如需拆除,这是合情合法的,我们绝对支持并拥护。但如果要拆除我们房产的一部分 ,那就是冤案 、错案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纠错,不要无故惊扰老百姓平静的生活,拿老百姓赖以生活、毕其一生积蓄购买的房产开玩笑。
          第三点,湘乡市各厂矿生活区,一楼带院子并不止我们湘碱生活区。 为何湘碱生活区的院子就成了违章,难道其他小区的就没有问题 ?!城市的更新改造, 难道就要以拆除院子作为标杆吗 ?旧城改造有很多种方式,但拆除别人的房产,这肯定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目前湘碱生活区的这批一楼的业主已经七十来岁, 连手机都不太会使用, 更不懂得如何维权, 有好多也没有在湘乡居住 。如果仅凭一通电话或通知, 就可以拆除我们的房产 ,这样的执法, 我们如何赞成 ?!
            第四点,以深圳为例 ,发表一下看法。深圳目前也有许多的小产权房,有一些有绿本产权证 ,有一些连绿本也没有。深圳比湘乡面临更大的城市更新改造问题 ,但是并没有因此就去强行拆除这批没有正式房产证的房子。这样的房子被统称为历史遗留问题。在法制日益完善的进程当中, 应该允许存在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 ,并且寻求更好更双赢的方式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而不是武断的一味拆除。
           湘碱一楼由国土局出具的房产证上标明房屋面积才四十多平 ,如果按今天的商品房面积来看,房产证上绝对不可能才标四十多平方 。所以这个面积应该重新估算,院子也应该依据事实划进来 。如果当年厂里将院子卖给我们了却没有去国土局报批,那是厂里的问题 ,也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我们老百姓的问题 。目前西安两起不应发生的事例 ,难道不应该引人深思吗?难道一定要像孕妇和老父一样, 付出生命的代价 ,问题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吗 ?
             所以我们恳切的希望,政府能够从事实出发,能够将老百姓的权益放在首位,重新定夺一下湘碱生活区院子的产权性质。在这些产权性质尚有异议的前提下,能够稳妥的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因为城市更新改造就去拆除业主们花血汗钱买来的院子。希望领导们能够重视我们的心声,想老百姓之所想 ,帮我们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非常感谢 !!!
               湘碱生活区30年前购买了院子的业主们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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