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岸水乡二期车位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已在网上看到多个留言,可相关部门的回复总是“业主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以及完税证明,与开发商共同向湘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即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说得好像很简单,可作为老百姓,上面要求的所有资料都复印留在开发商那里,天天打电话给售楼部,总是说在办理,何时能办好不得而知?南岸二期的开发商,就是房产局下属的城建开发公司,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能不能帮老百姓尽快督促一下开发商,早点把老百姓应该拿到的本本办给老百姓。都七八年了,相关的费用也交了七八年了,现在政府打出的口号是“最多跑一次”,可到了我们可爱的湘乡怎么办个不动产证就得望穿秋水,等到花谢花又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