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上级领导制止横蛮无理的投诉 失地农民该不该也有安居建房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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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人:果果提问时间:2019-07-19 14: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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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各位领导:

      我叫李光淋,现年53岁,家住湘乡昆仑桥办事处红星十一组村民,我上有年迈的父母及兄弟四人。大家庭总计现有人口18人,总居住面积141平米,我家人口众多,在父母维持操劳掌管家庭时为我们兄弟留了一栋三层的砖混结构楼房,由于当时年代家境贫困,楼房质量太差每到春雨季节,特别是洪水期,水的上涨淹没一楼差不多半个人高,地基下沉,楼房墙面大裂缝,屋面漏水,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

      为安全起见我家于2019年3月,弟兄四人申请,经村组来人实地察看,审批,申报昆办、国土、规划等部门批准同意并取得了建房许可证,于今年3月拆除危房,打基改建。我家祖屋危房后面有一栋5层集资住户,窗户临靠我家老屋,两栋房有一围墙相隔,我家改建也在原来的老基础上退让了4米!但临近我屋对方有 位业主突然冒出无理要求并到国土规划局投诉我们,说我们离他们的集资房较近,影响他们采光,但我家也多次上门跟他们协商均无结果,由于这几户的横蛮无理投诉阻工,使我家蒙受巨大损失,无法继续施工。

      由于历史的原因要追随到祖屋承建时期,90年代初,由于家里有兄弟四人都未成家,人口多无法居住,在91年元月向村组织,国土规划局申报并批准由土砖房改建成三层砖混楼房。

      而在1995年经村上国土规划局在我们组上征地,当时我家积极配合各部门征收了我家自留地,由于征地面积不够,集资房离我家间距只有50公分就砌了围墙,当年我家老母亲就向村组反映了情况集资房不能太临近我家,会影响我家!但当时村上老书记“李兰方”多次来到现场,我家老母亲向当任老书记提出我家只盖了三层,集资房有住房五层加煤屋差不多是六层高,一定要离我家5~10米!但老书记当时的答复是:为了节约用地,以围墙为界,围墙以内为设计院,围墙以外归红星村,互不侵犯!以后你家改建新房村上承诺不变!但现在意想不到的事老书记不在了,对方集资房整天无事找事迫使我家停工,蒙受巨大损失!这是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个都是90年代初到20世纪21世纪,这个小产权房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已经是形成了严重的,社会困扰。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为什么要由我们这些土著居民来承担?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评评,我家祖祖辈辈住在此,居住几十年,我们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政策,我们土地被低价购买,被蚕食,成了无土无田的失地农民,我们家上有80岁的父母,下面有三岁的娃娃!四世同堂住着141个平方的面积,我们也只想解决我们的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就连自己祖屋在原址上还退让了四米再改建都受到集资方无理的百般阻扰!他们又是凭什么要求我们一让再让,难道他们就可以代替王法?难道原老书记的承诺也不复存在?公道在哪?天理何在?失地农民难道要任人摆布,欺负欺凌!敬盼各位领导为民作主,阻止无理者的无理取闹,使我们失地农民也有一个安稳的家!

      此致

      敬礼!

      报告人:李氏四兄弟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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