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身份证,被人落户一辆二手车,肇事违章归责于我头上,不知道该向哪里求助,请求大家帮帮我

  • 留言对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跟帖:/
  • 发表人:卿本佳人提问时间:2019-07-07 13:56:27
  • 湘乡视界
    官方微博@湘乡融媒
    —分享至手机—

      我是一名才毕业的大学生,湘乡虞唐人。本以为自己平时只是生活当中有点小不顺,也没想到过这种难的一遇的低概率事件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也尝试着求助身边的朋友问该怎么解决这件事,他们都不知道该去哪儿求助,更何况于我一个才毕业的生活小白?所以恳请各位领导能帮我解惑。

      大四实习时从耒阳回湘乡途中丢失了我的身份证,本以为只是身份证丢失了及时补办不会有多大的事情发生,但是事情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简单,我的身份证于16年12月份在于唐派出所登记挂失补办,在17年3月份的时候被人落户一辆二手车,时间上来说我已经登记挂失了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还能被落户,并且是在我本人没去的情况下不是一定要本人去签字拍照才能落户的吗?本来对于我有一辆车的情况我毫不知情,然后在17年下半年交警大队打电话给我,说我名下有一件车,但是驾驶人肇事逃逸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通过查询得知这辆车的车主是我,然后联系村上村长得知了我的电话通知我过去交警大队承担连带责任,试想当时的我连驾驶证都没有怎么可能会肇事逃逸?在那样的情况下我才知晓我有了一辆车,事后我跟交警队的人强调如果抓到人了请告诉我,我立马过去我以后也不想再提心吊胆的再承担什么连带责任,那里的交警应承下来并告诉我想处理这件事就要去湘潭交警大队,因为落户手续在那边登记的,我就请假去了湘潭,到了那儿我就去找交警队里的人,可能是快要接近下班的时间还是不知为何,那里的工作人员对我并不友善,说不清楚我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我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在交警大队里找到了那里的大队领导,跟他说明了情况后,他让我写了一张写了我基本情况的纸条,然后让那里的工作人员给我处理,工作人员接手查询到落户的工作人员是他们湘潭的但是因为户主我是湘乡人所以档案调回了湘乡,归湘乡处理,我问能不能帮我把这辆车强制报废,我只想让这辆车以后不要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毕竟我的人生才刚开始,她说不能,她给我进行了车辆锁定,然后告诉我你要处理的话就要回湘乡,好然后我没脾气的又回到了湘乡交警队,地址搬到了红仑上,到了交警队我就又进行了我的故事阐述,他们跟我说,这样的情况我们没见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让我去车管所问问,这时的我就感觉像个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到了车管所找到了里面的布控的警员,我跟他说明了情况说这辆车已经没有进行年检是一辆报废车,而且也有过肇事逃逸的情况,对了,当初他肇事逃逸以后一个月被抓到过交警大队,我在交警大队明明告诉他们说这辆车是莫名其妙落户到我头上,不是本人在驾驶,但是奇怪的是他们抓到了他以后只扣留了那辆车一个月就放了?!我不太懂当中的操作,在说明了情况后,那个警官很好,帮我很热心的找了一下,那个人的资料就找到了,说是湘乡白田人,但是只有这个信息再也不愿告诉我任何信息,然后我问我该怎么办,警官告诉我他们那边只能布控那辆车一出现就抓,仅此而已,我满怀信心得加了他们的微信跟他们说抓到了就告诉我,我想处理好这件事,然后他们还让我去公安局报个案,我说好的我又跑到了公安局,但是公安局的人说在没有发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不能帮你查询到任何信息,也不能受理你的案件,我能理解不受理我的目的只是想到在将来出事以后能证明我曾经说过此类情况,让这个责任不要牵连到我,但是公安局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我就耐心的等待交警队的信息,但是,每过一个月我就去问交警队,他们说没有任何情况发生,一直在说没有,监控里完全没看到这辆车,但是事实如此我也不清楚,我就想说,我为这件事跑的这几个部门都感觉应承的好好的,但是为什么两年过去了这件事到现在还是没一点进展,今年我都考了驾驶证了以后会不会影响到我买车?为什么明明我再三强调找到了找到车了就通知我过去处理好落户这个问题也没有人找到我反倒是要承担责任的时候我没有联系方式也能通过别人找到我?为什么事情过去两年了也还没有进展?为什么在知道我的身份证遗失以后的时间里别人再落户的也不帮我受理此案件?就没想过人家为什么好端端的要把一辆车送给我当然绝对是做一位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啊难道因为我只是一个平民,我没有任何权力就可以把我的事情搁置在那儿不用管嘛?那些违章肇事的记录难道就让我承担嘛?上面说的可能有些环节漏掉了但是我仅仅只想要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在我的印象中政府人员是拿着国家的工资要为人民做实事的,请承担起属于你们的那份责任为人民排忧解难,希望我的事情也给你们提个醒还是要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啥证件这个社会也并不是人人都向善,总有那些社会的败类毒瘤再为害社会所以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挺身而出,谢谢,我也希望我的事件能得到解决

    跟帖

    0人参与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