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交通警察大队“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合法行为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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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人:唐咏梅提问时间:2019-05-08 1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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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唐咏梅,是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红星村第26组居民,我的老公刘长春在2018年1月16日早晨8点25分左右在前往棋梓桥上班(湖南湘军建筑工程公司)的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发生后只有他一个人和摩托车躺在马路上,事故发生时没有现场目击证人,该路段也没有监控录像。辛亏当地好心人发现后报警才捡回一条命,报警之后湘乡市交警大队棋梓3中队接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本以为有交警的介入我老公的事故就可以查个水落石出,但是接下发生的事让我心寒。

      我老公发生事故之后被送往了湘潭市中心医院ICU病房治疗,经过两次的开颅手术保住了性命,在湘潭他的病情也慢慢有了好转,但是在2018年3月湘乡市交警大队为了让湘军公司摆脱责任,在违反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家属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14日向湘军公司出具了我老公负全部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湘军公司在拿到证明后,就从未管过我老公的生死。我老公由于治疗费用过高普通家庭无法承担,在3月份转回湘乡人民医院,但回来之后病情恶化,危及生命。医院要求进行2个手术治疗。但是由于费用的问题一直没有进行,导致我老公现已成为植物人。

      在2018年12月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是在我苦苦哀求,交警大队领导的同情下我看到了这个证明,以及关于我老公案子的一些所谓的证据,在仔细查看后我发现湘乡市交警大队“乱作为”的行为,我老公的事故证明是18年3月14号出的,而且作为所谓最重要证据第三方检测认定书竟然是18年3月18日才下,

      那么请问在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任何第三方检测鉴定的请兄下,你怎么就认定我老公是全部责任?这个事故证明书是不是权钱交易的产物呀?你所谓的证明出来后为什么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出具给湘军公司?湘乡交警大队出具的证明是不是为了让湘军公司推卸责任而做出来的?你们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一条活活的生命蔑视,而我老公原本有机会恢复的身体被你害成现在这个情况,简直就是在草菅人命。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我老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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