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市派出所一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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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人:小小小提问时间:2018-12-03 1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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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时候登记户口时报错名字,一直以来与本人真实名字是不符,由于过去极少使用身份证,加上行动不便以及交通不便等多重原因没有及时更正,最近几年因身份证与本人真实名字不符,造成生活和工作的各种不便,以至于常常不愿意携带身份证,这种情景就像是一种煎熬,我已经忍受多年了,不想再这样下去,一辈子这样下去。
    我户籍潭市,在潭市派出请求更正,招待的是一女的,我很诚恳地反映情况,提出请求,但是她跟骂街妇女一样口气急促,态度强硬,最终不给按政策办理。我多次以恳求的口吻耐心询问原因,她偏向一边没有理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年满18岁公民可以申请变更姓名,工作人员应当耐心细致解释政策法规,说明手续与流程,自己解决不了可以转接相关工作人员。
    我心向党,听党的话,积极入党;按照枫桥经验,干群矛盾的扩大都是害群之马造成的,群众激烈情绪都是蛀虫所引起的。如果法律规定公民不能变更姓名,我只能忍受一辈子,也无话可说,但有法不依就是渎职,背离党的宗旨,应当清除队伍。如果这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态度好一点点,只要一点点,一点点,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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