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事情一个真相,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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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人:伸冤维权提问时间:2018-11-28 15: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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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3日早上7:30分左右,湘壶公路(s311线)湘乡市月山镇太平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车牌号为赣J67599的货车司机蔡斯违规驾驶,将摩托车司机车主吕新根当场碾压死亡,头颅全部被碾碎,头颅分离,事故现场十分惨烈,从事故现场的视频来看,货车司机在明知致人死亡后缓慢向右行驶了一小段路(事故现场有司机沾满血迹的车轮印为证),但司机没有停留,而是加速逃离了事故现场,事发后在周围群众报警的情况下,湘乡市交警队介入调查,交警通过监控确认了肇事司机车辆,在肇事司机逃离现场十多公里的情况下电话通知肇事司机并进行拦截,将肇事司机和车辆进行了扣押。家属在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多次找交警咨询办案进展,但交警一直未给死者家属明确答复,迄今为止死者家属也未得到肇事者任何赔偿,交警于2018年11月26日在未通知死者家属的情况下,且未出具任何书面的交通事故责任划书,即擅自把肇事者蔡某放走,同时交警扬言要在几日后把肇事车辆也一并放了,死者家属在得知肇事司机已经逍遥法外,立即向湘乡市交警队质问他们擅自放人的理由,交警队给与的答复是根据肇事司机蔡某的自供记录,蔡某表明自己完全不知道已撞死人,所以不造成逃逸。仅凭肇事司机蔡某的一面之词,交警队在并未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蔡某不构成逃逸罪的情况下,私自放人,已构成违规违纪操作,且在死者家属多次与交警队及肇事者司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交警队竟然还对死者家属提出无理要求,要求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的死者家属去找出肇事司机逃逸的证据和相关资料,死者家属在听到此荒谬要求后,几度昏厥。作为人民交警,职责所在应该是查明案件过程,还原事实真相,还死者公道,还社会公正,但现实却是,交警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罔顾司法,在肇事司机明显构成逃逸犯罪的情况下,仅听信一面之词,主观臆断,擅自放人,并向死者家属提出此等无理荒谬要求,试问天理何在?
       以上是事情的具体经过,作为死者家属,我们的诉求如下:1、拘留肇事者蔡某;2、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3、肇事者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死者尸骨未寒,尸体还冰冻在湘乡市殡仪馆,死者家属讨要公道无门,死者迟迟不能入土为安,亡灵也得不到慰藉,我们都是老实本份的农民,卑微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唯有把事实向政府反映,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还事情一个真相,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吕新根家属泣血呈上!

    报告人:吕新根家属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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