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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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人:谈虎色不变提问时间:2018-03-09 16: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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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我是2008年参加工作并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去年参加跨市的选调考试,工作由涟源调往湘乡,新单位已帮我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并在湘乡开通了医疗保险账户,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时湘乡医保局告知我娄底涟源那边的医保不能转移。我回涟源医保局办理了医保停保手续,工作人员告知我医保余额会在两个月内打入我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据我了解,有编制的教师退休时要享受终生医保待遇,医保需缴足三十年。请问这种情况,医保不能办理转移,原单位缴纳了医保,原缴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吗?原缴费年限的计算需要办理其他手续,还是以档案中工作年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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