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视界 官方微博@湘乡融媒 —分享至手机— 我是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12组村民,2013年我的人权和合法权利被剥夺,2014年10月乡政府和村委下了文件作出了决议,确定了我母子属于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权力权益和待遇与本村组村民同等享受,5年来只落实了我的选举权,而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至今仍没有兑现,18800元合法收益款被抢夺私分强行不给。乡村政府只下文不落实,能这样行政吗?乡政府是这样确保人权和维护民利的吗?请组织查核落实并追责。 跟帖 有0人参与跟帖